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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周四丨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转让自研软件使用权能否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 100号) 第一条第 (一) 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 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已经调整为13%)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综上,自行开发软件的使用权费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