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得服控股集团,请根据需要联系我们的分公司:大沥 / 禅城 / 狮山 / 乐从 / 龙江  / 大良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 | 全国服务热线:400 805 9229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2023/09/19/周二丨 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28号 第一项规定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