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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有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最新政策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
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
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
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本公告执行至 2027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