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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周四丨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企业为部分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27号) 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