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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周三丨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某高校教授在某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现学校想把这研究成果想转化为现金给该教授,应该怎么纳税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第三项规定: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同时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免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据此以“收入额”减除“免税所得”以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