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得服控股集团,请根据需要联系我们的分公司:大沥 / 禅城 / 狮山 / 乐从 / 龙江  / 大良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 | 全国服务热线:400 805 9229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2024/01/09/周二丨 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机构准备注销,注销前分支机构是否要提前申报季度和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2年第57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注销,无需提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