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得服控股集团,请根据需要联系我们的分公司:大沥 / 禅城 / 狮山 / 乐从 / 龙江  / 大良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 | 全国服务热线:400 805 9229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2023/10/23/周一丨 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我是一个合伙企业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政策解读中,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