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得服控股集团,请根据需要联系我们的分公司:大沥 / 禅城 / 狮山 / 乐从 / 龙江  / 大良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 | 全国服务热线:400 805 9229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2023/10/16/周一丨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税务所对自然人刘某就2019年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作出处罚2000元,刘某能否就该事项申请税务处罚听证程序?

搭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 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