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活动范围
[适用主体]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适用活动]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 (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 (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