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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注册公司最新资讯:个税年度汇算是什么?我需要申报吗?
2021年3月1日,我们迎来了第二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算”)。
为深入实践“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更好地帮助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佛山市税务局推出“个税汇算一点通”系列网课,为大家讲解个税年度汇算政策,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政策详情
Q1:个税年度汇算指的是什么?
个税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Q2: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2020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Q3: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Q4: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上文由佛山集群地址托管代办机构创富港控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摘自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相关新闻,请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