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企得服控股集团,请根据需要联系我们的分公司:大沥 / 禅城 / 狮山 / 乐从 / 龙江  / 大良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综合运营商 | 全国服务热线:400 805 9229

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一站式的企业服务平台运营商

One stop enterprise service platform operator


受托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齐所需资料,如何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受托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齐所需资料,如何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答: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申请 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如果有关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在 规定期限内没有收齐,超过期限后收 齐仍可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来源:广东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