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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答: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依照政策规定纳税。

 

 

 

 

 

来源:广东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