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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7/周日丨 每日财税知识分享

问

某企业分立属于特殊性税务处理,分立后6个月内某股东单方面增资,导致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请问该事项是否导致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补税?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后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该行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不需要再重新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补缴企业所得税。